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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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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選任資訊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於公司章程規定、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二人。且獨立董事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本項章程修訂業經96年4月27日董事會及當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應選董事5-9人,任期三年,董事名額其中至少2名為獨立董事,其選任採公司法第192條之一候選人提名制度。

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暨選任方法,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獨立董事之提名需具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同意書、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於受理期間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南港路二段97號5樓)。 

本屆獨立董事經111年5月6日董事會討論通過,並於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期間以書面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司辦理提名事宜;另於提名受理期間後,由董事會審理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經董事會評估其符合獨立董事所具備條件後並符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送請股東會選任之。 

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於民國111年6月24日屆滿,並於111年6月24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當選之獨立董事選任結果如下:

獨立董事候選人 學經歷 現職 持有股份
李易諭
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退休(2021/8/1)

桃園機場服務品質與KPI專案顧問

0
彭朱如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企管系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企管系教授

0
朱建州
中正大學會計學研究所

中華民國會計師高考及格

內部稽核師考試及格

誠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1.誠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2.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新光保全(股)公司獨立董事

0

候選人資格條件符合情形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選任結果

戶號 姓名 獲得選舉權數 選任結果
C1******11李易諭137,007,134當選
M2******43彭朱如137,001,078當選
A1******77朱建州136,953,609當選